关注:创新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机制 推动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55号)。《通知》包括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流程、合作企业及项目设置基本条件、项目内容要求、工作要求五部分内容,特别对有关申报程序、申报条件、项目实施等作出部署,并强调了有关纪律要求。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文件起草,是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要求,促进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按照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顶层设计,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健全“行政搭建平台,校企自愿合作,行业指导监督”的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机制,引导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协同一批优质职业院校实施校企合作项目。
开展校企深度合作项目的意义
《通知》指出,此次开展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建设工作的意义在于: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通过项目建设,推动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设立校企深度合作项目,与一大批优质职业院校强强联手、互利共赢,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模式改革、职业培训等方面实现“深度合作”,推动职业院校进一步面向市场办学,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及时融入教学,提升专业内涵;提升企业美誉度、解决企业自身及业务相关企业用人需求,推广先进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为产业升级储备人才;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借鉴合作模式、深化校企合作。
政府制定项目建设与实施规则
《通知》明确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强调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搭建平台,校企自愿合作,行业指导监督’的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机制”,教育部负责制定项目建设与实施规则,“不直接受理企业项目申报,不与企业直接签署合作协议或推介合作项目”。
根据行指委报送的项目,职成司负责汇总形成项目库,每年定期研究确定发布校企深度合作项目清单和项目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把校企合作情况纳入对学校办学的有关督导范围,指导深化校企合作。
发挥行业指导服务监督作用
《通知》更加突出强调发挥行业的作用。明确企业应将开展校企合作纳入有关总体工作安排。
意向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研究提出合作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履行承诺书,并提供已开展的校企合作典型案例等作为支撑材料,一并提交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有关行指委做好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推动合作各方履行合作协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行指委年度工作总结。行指委常年面向企业接收合作项目意向,组织专家论证、遴选,对基础较好的项目指导完善方案内容,按照程序定期报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引导企业聚焦专业建设
在合作项目设计中,企业应发挥自身优势,在协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引入行业企业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培养;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创设真实职业环境等方面,精心打造项目内涵。并在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或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企业为学生实习实训及就业提供岗位或就业指导服务;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依托职业院校建设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实施员工培训和协同开展职业素养教育,协同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走出去”等方面发挥企业的优势力量。
院校自主选择合作企业
职业学校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下根据项目方案,结合自身需求,自愿向有关企业提出参加校企合作项目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企业遴选合作学校,并在项目方案框架下细化形成校企合作内容,在行指委指导下,适时组织召开项目说明会,对合作内容及各方责权利做详细说明。校企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后,自愿签署校企合作协议。行指委以适当形式公布项目学校名单,报教育部职成司备案,并抄送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明确项目申报与纪律红线
《通知》明确提出: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各环节,申报主体不得与教育部有关司局和有关行指委及行指委工作办公室有经济利益输送,行指委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对捆绑销售产品、不履行协议或夸大宣传的企业,一经查实,将发布公告提示职业院校慎重与之合作,并禁止参与职业教育领域其他有关工作项目。
据悉,此项《通知》的发布,总结了以往推进校企合作项目的工作程序与建设成果,在多次召开有行指委、企业、职业院校等方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座谈会的基础上,对合作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研讨、论证,并听取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业部门的意见。相比以往,这一方案,职业院校成为项目参与的合作方,而不是申报主体;行业成为项目组织方;教育部门只在宏观指导、项目管理上做汇总发布。这一方面激发了学校在合作内容方面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强化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内涵建设的全过程。双方共同设计项目,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成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新的探索。